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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防范冒用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非法投资理财的风险提示

来源: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作者:

创建时间:Tue Dec 30 00:00:00 CST 2025

尊敬的基金投资者:

近年来,不法分子冒用基金管理人名义,通过设立仿冒网站、仿冒公司员工社交账号、开发运营非法移动应用程序(APP)和发布虚假客服电话等方式,严重侵害投资者和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。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,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(以下简称协会)特提示以下注意事项:

一是请增强风险意识,选择正规合法渠道。凡是不正规金融服务都要远离,不随意点击陌生链接或扫描二维码下载、注册、使用来路不明的APP。请在官方网站、官方APP或正规第三方销售平台参与投资。

二是请核实机构资质,确保投资合法。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ICP/IP地址/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(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/),查询网站和APP备案信息;可在公安联网备案平台(https://beian.mps.gov.cn),核实网站备案和APP信息;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www.gsxt.gov.cn),确认机构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;可在协会官网(https://www.amac.org.cn),查询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信息,核实公募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、客服电话和官方APP公示信息。

三是请遵守合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,审慎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。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,个人投资者购买私募基金必须满足: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,且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。

如果募集机构拆分、转让私募基金份额,为投资者提供多人拼凑、资金借贷等规避合格投资者要求的便利,那肯定是违法违规的!

合法募集机构会要求投资者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,配合完成风险测评,并要求投资者对测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。投资者如果购买风险等级高于自身测评等级的产品,一定要保持克制和冷静,做到三思而后行,避免事后追悔莫及!

四是请警惕资金风险与高收益承诺。不贪小利,不盲目轻信,不向陌生账户转账,不向私人账户或未经核实的账户转账;对高额返利不动心,对宣传炒作不盲信,对熟人介绍不盲从,切勿被短期利益冲昏头脑。同时,应避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。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,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,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。

五是如遭遇损失或发现疑似诈骗行为,切勿自乱阵脚,要保持冷静,通过法定渠道依法理性维权。请注意保存好聊天记录、通话录音、转账凭证、投资平台截图、交易截屏、账户流水等证据,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,配合公安机关案件侦查,尽力挽回损失。

发现假冒APP网络违法犯罪信息的,可依法通过网络违法犯罪信息举报网站(http://cyberpolice.mps.gov.cn/wfjb/),向公安部门举报。

发现网络平台或网络账号发布违法和不良信息,可依法通过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(https://www.12377.cn)提交APP截图、链接及侵权内容,向网信部门举报;

发现假冒APP违法广告线索,可依法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;

发现假冒APP的诈骗信息或短信/电话轰炸行为,可依法向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(电话:010-12321;网站:https://www.12321.cn/index.html)举报;

反映协会自律管理对象涉嫌违反基金行业自律规则,要求协会依法实施自律管理的,可通过协会官网专栏(https://ambers.amac.org.cn/web/tipoffNotice.html)举报。

六是请依法理性维权,维护正常市场秩序。被假冒机构同样是受害者,受害投资者请勿以维权为由,干扰机构正常运营,请勿在网络上发布未经核实的不实信息损害受害机构声誉,避免违反《民法典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规定,承担侵权责任等法律责任。

非法投资理财形式多变,场景多样,但核心目标不变——就是套路你的钱!诚请广大投资者时刻保持警惕,谨慎对待每一个涉及个人信息与资金的操作。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,关键在于参与投资者自身,诚请广大投资者学习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,增强反诈意识,守护好自己的“钱袋子”。

特此提示。

 

 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5年12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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